一、秦皇岛银行利先贷产品介绍
“利先贷”(利息前置业务)是客户以自身所有或持有他人的约定存储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的存款作为保证金向我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我行将该存款在存期内预计产生的全部利息与本金进行额度叠加,从而增加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一种业务产品。
二、秦皇岛银行利先贷产品要素
借款期限: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单笔票据期限在1年以内;开具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单笔票据期限在6个月以内。
借款额度:单笔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应视合法真实的贸易需求合理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万元。
三、秦皇岛银行利先贷适用人群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秦皇岛银行利先贷申请条件
1、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2、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遵守我行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
3、经营正常,资金周转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4、在我行信用评级A级及以上;
5、在申办本业务之前的连续三年内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6、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且能按时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7、我行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