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所谓的“政府代偿”,绝不等同于“创业失败不用还贷款”。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政府代偿是指的是用户向浙江银行申请创业贷款后无力还款时,政府可以代偿的一种权益。简单来说,代偿也就是代替偿还,而政府代偿也就是由政府出资来代替偿还。按照浙江出台的政策来看,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代偿之后的钱要还给谁
回答:代偿之后的钱是还给代偿人的,比如政府替你代偿了,那么是政府取代贷款人,成为银行贷款的债务人,后续你把钱还给政府就行。如果并非是代债务人偿还,而是暂行垫付或者采用购买的方式,获取银行债权,从而进一步向贷款人收取借款,那么对于贷款人而言,并无太大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