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标准
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贷款的最高额为五十万元;
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不在超出每笔贷款最大信用额度的前提条件下,初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宅公积金本人余额之和的20倍;第两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宅公积金本人余额之和的10倍。
二、首付比例
借款人初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1、所购自住住宅面积不超过90平米(含),首付占比不可小于购房的钱总金额的20%。
2、所购自住住宅面积超出90平米不超过144平米(含),首付占比不可小于购房的钱总金额的30%。
3、所购自住住宅面积超出144平米,首付占比不可小于购房的钱总金额的40%。
借款人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满2年后可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在合乎别的贷款标准下,首付占比不可小于购房的钱总金额的50%。
第三次及之上公积金贷款未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