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一切正常全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且在申请办理贷款时已持续缴存6个月之上;
2、在当地行政区范畴内选购、修建、拆建和维修自住型商品房,且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
3、具备合理合法的买房合同或批准修建、拆建、维修自住型商品房的各类准许文档;
4、买房首付的自筹经费额度不少于所买住宅所有合同款的30%(第二次贷款的,不少于40%);
5、有住宅公积金管理处认同的财产做为质押或质押贷款,且有偿服务还工作能力的本人做为担保人;
6、合乎住宅公积金管理处要求的别的条件。
二、申请资料
1、商住楼贷款
(1)申请者以及直系亲属、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贷款担保人第二代身份证;
(3)合理合法合理的买房办理手续;
(4)首付款凭证或买房税票;
(5)由房地产商出示的保证函等别的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