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清楚,公积金不仅能够用于贷款购房,假如客户早已有住房贷款了,那么能够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以偿还贷款,能合理的缓解还款工作压力。今日大家介绍一下石家庄市提取公积金还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
一、提取条件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贷款的,一切正常还款期内,自己及配偶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自己合理身份证,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理应出示配偶合理身份证、结婚证书,自己储蓄卡(仅适用工行、农行、中国金融机构、建行、交行五家金融机构的I类储蓄卡),再依据实际缘故出示相对材料:
1、职工在石家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用出示别的材料。
2、职工申请办理了盈利性住房按揭贷款贷款或国内、铁路线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1)房地产业主管机构备案办理备案的买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借款协议;
(3)金融机构贷款系统软件复印并盖上金融机构图章的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清单。
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外,且为存缴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申请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另外出示户口簿或配偶存缴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出示的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据。
一、提取条件
1、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一次提取间距须12个月之上,夫妇彼此提取额度不超过本期偿还贷款等额本息贷款总金额,求整到100元。
2、提早还清贷款的,提取额度为还清此前余额,但不超过还清此前与之前提取今后还贷等额本息贷款之和,求整到100元。
一、提取条件
1、金融机构的还贷清单须由金融机构贷款系统软件复印并盖上金融机构图章。还贷期内有超大金额还款的,金融机构还贷清单中应将超大金额还款一部分复印详细。
2、提早还清贷款的,需出示金融机构出示的贷款结清证明。
3、职工结婚前独立买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贷款的,结婚后配偶参加相互还款时,除之上材料外,另需出示夫妇彼此签定的相互还款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