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有关RMB本人总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你好!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规定,为推进利率社会化改革创新,促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应用,进一步提高本行服务水平,依规合规管理确保贷款人合同书支配权和消费者权利,现就本行RMB本人总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相关事项公示以下:
一、转换范围
本公示所称总量浮动利率贷款,就是指今年一月一日前本行已派发的或已签合同但并未派发的参照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的RMB本人浮动利率住房贷款。
在其中:
1.今年8月1日起已处在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时间或合同书承诺不重定价的贷款不转换。
2.贷款逾期贷款(整笔贷款逾期)不转换。
3.固定不动利率贷款不转换。
4.公积金授权委托贷款(以公积金利率定价)不转换。
二、转换办法
(一)通告方法
自今年2月29日至6月30日,本行将关键根据门户网、网点、手机网银、个人网上银行等方法公布此公示。
(二)转换标准
1.推行逐单等额的转换。
2.将原合同书承诺的利率定价方法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天赋加点产生的方法。
3.转换后,贷款天赋加点标值=原合同书转换时段的实行利率水准-今年12月20日公布的相对限期 LPR 利率;天赋加点标值能为负数,且在合同书剩下期内固定不动不会改变;贷款重定价周期时间、重定价日仍维持原合同书承诺不会改变。
4.如您在公示期限内无建议,本行将于今年7月21日开展本人总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大批量转换。
如您暂不同意转换,请您在本行要求的時间起至今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光大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标准版)或中国光大银行手机网银APP(标准版)签署《人民币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意见确认书》开展备案。
5.定价基准只有转换一次,转换以后不可以再度转换。
从而给您产生的麻烦,深表歉意。若有一切疑惑,请拨通本行各运营营业网点及二十四小时顾客服务热线电话95595资询。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本行的适用与抬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