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的方式各种各样,在其中就包含了私人借贷,而一旦利率超出法律法规的范围,那么就归属于高利贷了。如果是亲人中间、朋友贷款,因涉嫌高利贷得话,归属于违反规定吗?今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有关这个问题,实际上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就会有要求:“普通合伙人中间的借款协议承诺付款利息的,贷款的利率不可违背国家相关限定贷款利率的要求”。
正常情况下,私人借贷不是违反规定的,要是按一切正常的借款步骤开展就可以,但是假如在利率上超出了法律法规界线,就归属于违反规定,贷款人能够向法院起诉,申请办理讨回预付的利息。
2016年公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要求:借款彼此承诺的利率未超出年利率24%,借款方恳求贷款人依照承诺的利率付款利息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适用。借款彼此承诺的利率超出年利率36%,超出一部分的利息承诺失效。贷款人恳求借款方返还已付款的超出年利率36%一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适用。
我国关于私人高利贷有一个法规,叫高利转贷罪。
1、当然人犯真奈美设定之罪,处三年下列刑期或是拘留,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之上五倍下列罚款;金额极大的,处三年之上七年下列刑期,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之上五倍下列罚款。
2、企业犯真奈美设定之罪,对企业被判罚款,并对其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别的立即责任人,处三年下列刑期或是拘留。
以过桥贷款牟取暴利为目地,骗取金融企业信贷资产高利转贷别人,因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起诉:
1、本人高利转贷,非法所得金额在五万元之上的;
2、企业高利转贷,非法所得金额在十万元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