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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离婚的程序和方式也越来越规范和明确。对于离婚夫妻所拥有的房产,尤其是已备案登记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分割,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一、离婚前是否能够达成协议?
首先,离婚夫妻在离婚前是否能够达成协议,是影响房产分割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房产分割的程序会更加简单和顺利。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依靠法律程序来进行分割。
二、房屋登记证上的权利归属
其次,需要考虑房屋登记证上的权利归属。如果房屋登记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该方。如果双方的名字都在登记证上,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所有权归属。例如,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那么双方都应该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三、房屋的购买方式
此外,房屋的购买方式也是影响房产分割的因素之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购买的,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割。但是,如果房屋是由一方单独购买的,那么在分割时就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例如该房屋在婚前购买,是否存在购房协议等因素。
四、房屋的使用权
最后,需要考虑的是房屋的使用权。如果离婚夫妻有子女,那么根据我国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规定,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需要。因此,在分割房产时,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居住问题。如果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继续居住在该房屋,那么该监护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直至孩子成年或者双方达成协议为止。
综上所述,已备案登记的房屋离婚时能否分割,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离婚前是否能够达成协议、房屋登记证上的权利归属、房屋的购买方式以及房屋的使用权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便达到公正、合理和稳定的分割结果。